食药局四项措施加大对食品药品监管力度
编辑:景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信息来源: 西e网发布时间:1899-12-30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天”,食品药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头等大事,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重大,县食药局结合实际,采取四项有效措施,增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
一是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持续推进网格化、痕迹化、信息化监管模式,监管任务“定格、定人、定责、定标”,出台了《景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督查考核问责办法》,每月对案件查处结案率、工作信息、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罚没收入等四项指标进行考核排名,作为年终考核重要指标,强化责任落实和追究,着力提高监管效能。
二是强化业务指导,实行局领导和业务骨干联系乡镇所制度,通过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工作,进一步转变局系统工作作风,使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掌握基层工作现状,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加快推进基层监管所规范化建设,通过“以上带下,以老带新、互相交流”的模式,逐步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和水平,稳步推进基层工作做实做细,全面提升基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是完善考核机制,落实“一季度一督查”制度,落实“双随机”督查,督查情况严格排名、通报。上半年度督查食品药品经营使用单位254家次,对后三名乡镇给予了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并要求按期整改。
四是完善联动机制,与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建立了会议联系机制,强化风险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行刑衔接等方面的工作,加强协作,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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