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工商局提前谋划“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编辑:会宁县工商局 信息来源: 消保股发布时间:2017-2-23
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营造和谐有序的消费市场环境,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确保“3·15”各项宣传活动取得实效,会宁县工商局积极谋划,提前筹备,确保活动圆满完成。
首先,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今年3月15日是新《消法》实施三周年纪念日,甘肃省新修订的《消保条例》也已实施一年多。今年年主题为“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
方案确定通过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新《消法》《消保条例》,深化消费教育,普及消费知识,揭露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能力和经营者诚信守法的意识,引导社会舆论关注网络消费热点问题,推动网络经营诚信建设,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其次,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具体活动内容。充分发挥基层所的作用,联系相关部门单位并会同有关诚信单位及守重企业共同准备参与这次活动。并邀请县上主要领导讲话并给获得省市著名商标及诚信单位颁牌。提前制作宣传展板和条幅,印制宣传资料。在此基础上,要紧紧围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加强与主要新闻媒体的交流与合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传递正能量,引导舆论方向,增强正面宣传效果,回应消费者关切。
再次,安排做好“3.15”期间值班和投诉调处工作,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一方面,做好“3.15”活动期间的值班工作,成立“3·15”活动应急小分队,针对“3·15”晚会曝光的重点案件,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处理突发事件。另一方面,对“3·15”晚会曝光问题及企业、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相关情况,及时处理,办公室负责邀请媒体参加并进行跟踪报道,引导企业积极承担消费维权社会责任。
张娟 胡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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