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营造活而有序市场环境
编辑:会宁县工商局 信息来源: 会宁县非公发展办发布时间:2017-3-8
在2月17日召开的全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座谈会议之后,会宁县工商局立即召开会议,传达全市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7年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从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主体、不断健全监管机制、发挥联合惩戒作用等方面,进行了重点部署,层层靠实工作责任,更大力度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取得扎实成效。
一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主体。县局要求,各股室、分局、工商所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要求,严格遵循“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协作 、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定履行法定职责,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主动作为,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要及时告知相关部门,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实现无缝衔接。
二是不断健全市场监管机制。在办证过程中要认真履行“双告知”职责,主动做好对申请人的前端引导和服务,积极协助审批部门推进改革,实现与审批部门工作有序衔接,防止监管真空。各股室要主动履职尽责,建立监管清单,严格履行“双随机”抽查,对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全面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确定年内对市场主体的抽查不少于两次,抽查比例不少于3%。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综合执法,联合检查等监管模式,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持续发挥联合惩戒机制作用。严格落实《全市失信企业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精神,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失信惩戒措施。对在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规定及时录入,有序推进年报公示工作,对未按期公示年报、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要严格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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