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工商局出台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十条意见
编辑:会宁县工商局 信息来源: 会宁县非公发展办发布时间:2017-4-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白银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经济发展推进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会宁县工商局结合工作职能,制定了《会宁县工商局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十条意见》。
《意见》的出台旨在贯彻落实白银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政策措施强力推进非公有制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县委十五届三次全会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增量提质工程,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全县非公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意见》共十条,分扩大市场主体问题和提高市场主体质量两大部分。
《意见》第一部分扩大市场主体总量,针对会宁县情,提出了发挥农业优势,加快发展农林牧种植养殖市场主体;振兴实体经济、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市场主体;实施互联网+,力促电子商务发展;依托红色旅游,力促旅游文体体育产业发展;取缔无照经营,规范市场行为;对拉外地市场,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六项措施,推进市场主体总量不断增加。
《意见》第二部分提高市场主体质量,从树立品牌,增加市场竞争力;开发产品,提高商品附加值;主抓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提高档次,打造高效产业园区四项措施,提升市场主体的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