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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宏港化工有限公司砷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编辑:胡花平      信息来源: 西e网发布时间:2017-9-6

  

甘肃宏港化工有限公司砷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由白银有色建筑设计院承担的“甘肃宏港化工有限公司砷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已进入尾期,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欢迎各界人士参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甘肃宏港化工有限公司砷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白银市靖远县刘川工业园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建设一套完整的含砷含锑物料综合处理系统,包括选矿车间、浸出车间、电积车间、焙烧车间、砷深加工车间、锑深加工车间等。年处理含砷锑金精矿30000t/a、含砷废渣6000t/a。

  二、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①废气:本项目选矿车间废气和脱锑废气通过引风机将废气分别引至恶臭喷淋洗涤塔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外排;锑白熔炼烟气经冷却收尘+布袋除尘处理后,由20m排气筒外排;回转窑焙烧烟气经三级旋风收尘+5级重力收尘+布袋除尘+两级双碱法脱硫处理后由15m排气筒外排;气化还原炉烟气经冷却收尘+布袋除尘处理后,由20m排气筒外排;生物质锅炉所用燃料属于清洁能源,废气由15m排气筒直排;车间无组织废气通过机械通风方式排出。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②废水:本项目采取闭路循环用水方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选矿废水、硫化钠结晶母液以及金精矿洗涤液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每月冲洗地面产生的废水经事故池收集后全部返回浸出工序用于系统补水,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厂内雨排沟道及管网集中汇流至厂区雨水池,作为生产补水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因此,本项目所有废水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甚微。

  ③固体废物:电解槽沉渣在危废库暂存后委托具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纯碱渣定期清理后送电解车间回收;砷烟灰返回含砷废渣处理系统回用;气化还原炉反应残渣、脱硫石膏渣、废包装袋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分区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在厂区设垃圾箱集中收集,由园区统一收集、处理。

  ④噪声:根据各产噪设备的特点,分别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音等措施,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标,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在做好相应环保措施,严格执行各种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居民、单位;主要事项包括对环境质量现状满意度、项目了解程度、认为本项目实施后对当地环境质量造成的主要影响、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以及对该项目实施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如您想进一步了解该项目及环评相关信息或索要环评简本,可通过来访、来电、来函或电子邮件方式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力满足您的要求并考虑您的意见。

  五、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宏港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8794306666

  环评机构:白银有色建筑设计院(白银市人民路19号)

  联系人:彭工电话:18209433293

  六、征询公众意见期限

  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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