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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发布通告 全市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编辑:黄荣      信息来源: 西e网-白银新闻网发布时间:2018-2-23

  近日,市政府发布通告,全市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对因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区偶有居民在傍晚时分燃放“孔明灯”,飘忽不定的“孔明灯”给市区带来了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再加上目前白银正处于天干物燥、火灾多发季节,白银市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下发了《白银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

  《通告》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广大市民应自觉维护公共安全,不自制、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对生产、销售“孔明灯”的企业、商场,由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对销售“孔明灯”的流动摊贩,由城管部门依法查处;对非法燃放“孔明灯”危及公共安全的,由消防、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对因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消防、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将加强联动,对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bynews.com.cn/Item/20715.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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