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之前 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患者可申报救助金
编辑:王军 信息来源: 西e网—白银新闻网发布时间:2018-4-23
4月22日,记者从市妇联获悉,2018年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工作开始了,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妇女都可申报,后经县、市、省、国家批准后,即可获得10000元的救助金。
据悉,“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是全国妇联为解决贫困地区宫颈癌和乳腺癌(简称“两癌”)患病妇女的治疗难题,在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设立的“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十三五”期间对经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查出的建档立卡贫困患病妇女(经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比对确认)和深度贫困地区患病妇女进行重点救助。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人民币。今年我市将继续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两癌”患病妇女进行免费救助。
据了解,在4月30日之前,只要符合白银市农村户籍、年龄在35-64周岁之间、乳腺癌为浸润性,宫颈癌为ⅡB及ⅡB以上者皆可申报。值得提出的是,之前申请上报过或者享受过全国两癌救助的患者不再重复上报。
患者本人携带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病例首页及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若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及低保户则提供相关证明前往各所属妇联申报。
会宁县妇联:0943—3221107
靖远县妇联:0943—6122182
景泰县妇联:0943—5523570
白银区妇联:0943—8222321
平川区妇联:0943—6622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