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廉政网】白银:规范派驻(出)机构执纪监督监察工作
编辑:王军 信息来源: 甘肃廉政网发布时间:2018-5-11
近日,白银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派驻(出)机构工作细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派驻(出)机构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提升“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细则主要包括总则、工作职责、监督内容、工作方式、考核评价、保障措施、附则等七个部分29条内容。在监督内容方面,明确对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章和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11类情形进行监督,对公职人员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决定命令、廉洁从政从业等6类情形进行监督。在工作方式方面,明确派驻(出)机构通过请示报告工作,召开、参加或列席会议,通报交流情况,专项监督检查,专题调查研究,提出处置建议等6类方式,对被监督单位开展执纪监督监察,并分项予以细化实化。在考核评价方面,提出市纪委监委采取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派驻(出)机构进行评价,特别提出考核成绩连续2年不合格的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将建议予以组织调整。
细则还对失责追究情形作出具体规定,对于派驻(出)机构因履行执纪监督监察责任不力,对发现被监督单位存在的重大问题不制止、不报告,对涉嫌违纪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长期失察甚至包庇、纵容,导致被监督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因违纪违法被本级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并受到处分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坚决防止“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