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位置:西E网首页 > 甘肃新闻 > 甘肃出台《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市长、州长为第一责任人

甘肃出台《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市长、州长为第一责任人

编辑:黄荣      信息来源: 西e网-中国甘肃网发布时间:2018-7-31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各市州政府对《甘肃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以及《甘肃省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确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负责,市长、州长为第一责任人。

  《办法》指出,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在耕地占补平衡、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相关考核评价的基础上综合开展,实行年度自查、期中检查、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年度自查每年开展1次,由各市州政府自行组织开展;从2016年起,每五年为一个规划期,期中检查在每个规划的第三年开展1次,由考核部门组织开展;期末考核在每个规划期结束后的次年开展1次,由省政府组织考核部门开展。

  《办法》指出,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列为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年度自查、期中检查和期末考核结果抄送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粮食局等部门,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问责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 陇ICP备10200311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01021|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版权所有:中共白银市委网信办
西e网运营维护:西e网IDC中心技术支持:西e网技术服务中心 白银鸿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未经本站许可不得建立镜像连接,相关权益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