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进一步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不得违规发行或转让私募债券 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集资
编辑:黄荣 信息来源: 西e网-中国甘肃网发布时间:2018-9-3
为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通知》明确,不得违规发行或转让私募债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等公开或变相公开方式发行证券,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集资。
《通知》指出,甘肃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我省唯一合法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要负责组织好全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活动,协助培育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后备资源,加强对市场参与者的自律管理。
甘肃股权交易中心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制定的业务和监管规则,不得为注册地在省外的企业私募证券或股权的融资、转让提供服务;在甘肃股权交易中心发行或转让证券的,限于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程序认可的其他证券,不得违规发行或转让私募债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等公开或变相公开方式发行证券,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集资;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证券转让,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证券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五个交易日;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单只证券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私募证券持有人数量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