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委省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督导组第一期督办问题的整改情况
编辑:王军 信息来源: 西e网—白银新闻网发布时间:2018-9-29
按照边督边改、即知即改的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不折不扣落实省委省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督导组第一期反馈意见,认真做好各项整改工作,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制度,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着力增强开展专项斗争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切实落实领导责任。把开展“落实领导责任和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作为推进线索摸排工作的重要措施,制定《开展“落实领导责任和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的实施方案》,通过开展承诺,倒逼责任落实。三是切实加强线索管理。严格执行《白银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快速移交、移送和反馈制度》,对省第二督导组转办的群众举报线索,立转立办,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答复。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双向”移交机制,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行政执法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有关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按照职责权限,在5个工作日内移送公安机关,重要线索要在3个工作日内移送完毕。四是切实加强协调联动。落实重点案件会商研判机制,对办案机关意见存在分歧的案件,及时进行会商研判。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协作,对已侦办的恶势力团伙案件,逐一开展“回头看”,深挖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注意发现行业监管漏洞,落实责任追究规定。
二、针对发动群众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坚持发动群众。在白银日报、市电视台开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充分利用微信等现代媒介,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规定。近期,重点反映省第二督导组对我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进展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治、打击群众身边的“村霸”“市霸”“行霸”“黄赌毒”等黑恶势力犯罪情况,适时曝光一批恶势力团伙典型案件、“保护伞”受到查办的典型案例等,形成震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二是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市扫黑办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制定《白银市公民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明确奖励标准,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三是努力消除后顾之忧。认真做好举报人、证人及其亲属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厉查处对举报人进行报复陷害行为,一旦发现坚决惩处,涉嫌犯罪的,追究报复人的刑事责任,为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安全提供保障。
各县(区)、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整改的直接责任人,全面落实本县(区)、本部门整改工作。各县(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提出明确的任务书、时间表。对目标任务已经明确的,细化步骤方法,按照时间进度安排推进落实;对需要长期抓落实的,明确阶段性工作计划和目标,持之以恒推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