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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黑“伞”、排除干扰、铲除“土壤”——聚焦“扫黑除恶”再部署

编辑:王军      信息来源: 新华网发布时间:2018-10-19

  新华社武汉10月18日电  题:清除黑“伞”、排除干扰、铲除“土壤”——聚焦“扫黑除恶”再部署
 
  新华社记者熊丰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日前在湖北武汉召开,对深入推进专项斗争进行全面部署。会议指出,经过9个月的不懈努力,黑恶势力嚣张气焰得到沉重打击,公众安全感显着增强。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把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排除干扰阻力,攻克重大复杂案件,推进源头治理,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上实现新突破。
 
  会议指出,涉黑涉恶犯罪不是有与无的问题,而是扫得深不深入、挖得彻不彻底、治得有没有效的问题。要不间断地持续发力,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着力攻克一批新的黑恶势力。借鉴一些地方“撕开口子、揭开盖子、挖出根子”的经验,着眼于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打深打透,采取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和行政处罚等办法,务必铲除黑恶势力关系网络、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决不给黑恶残余势力死灰复燃的机会。同时,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围绕打、防、管、建,系统梳理提炼专项斗争中探索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
 
  中央政法委负责人表示,要确保扫黑与打击“保护伞”同步进行。完善涉及“保护伞”的线索核查机制和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决不放过每一条有价值的线索,做到对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没查清的不放过,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
 
  对一些涉黑涉恶问题严重、“盖子”揭不开的地区,上级党委和政府要予以重点关注,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必要时由纪检监察、组织、政法等部门派出工作组联合调查,推动对“保护伞”的查处取得突破。在查办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各级政法机关要敢于“刀刃向内”,一旦发现政法干警参与其中或充当“保护伞”的,立即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坚决将害群之马清除出去。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考虑同黑恶势力斗争的特殊性,善于从组织上研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排除干扰阻力,为突破重大复杂案件提供有力保障。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但专项斗争进展不大的地方,要加大政法领导干部交流力度,真正把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领导干部选派到关键岗位上来。对于重大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要创新案件办理机制,防止各种不正当因素的干扰。
 
  会议指出,既要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又要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领域,要在依法打击的同时,进一步健全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行业管理漏洞通报整改等制度。借鉴一些地方“一案一整改”的经验,在打掉黑恶势力的同时同步派出工作组,加强综合整治工作,增强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要配合组织部门,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建立完善候选人联审机制,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挡在门外,严防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对已经完成换届的村两委班子,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及时整顿、调整不符合条件的村两委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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