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明春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上调 缓解成本上升压力
编辑:王军 信息来源: 西e网—白银新闻网发布时间:2018-11-28
2017年以来,全国天然气供应持续紧张,为满足国内用气需求,中石油等主要天然气供应企业加大国外LNG资源采购量,采购成本急剧上升。近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保障非居民用户用气需求,缓解城市燃气经营企业成本上升压力,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今冬明春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进行顺调疏导。
据悉,白银城区工商业用气价格由2.05元/立方米调整为2.36元/立方米;供加气站用气价格由2.12元/立方米调整为2.43元/立方米。
平川区工商业用气价格由2.21元/立方米调整为2.47元/立方米;集中采暖用气价格由2.14元/立方米调整为2.40元/立方米;供加气站用气价格由2.28元/立方米调整为2.54元/立方米。
景泰县工商业用气价格由2.56元/立方米调整为3.02元/立方米;集中采暖用气价格由1.93元/立方米调整为2.39元/立方米;供加气站用气价格由2.36元/立方米调整为2.82元/立方米。
靖远县工商业用气价格由2.06元/立方米调整为2.32元/立方米;集中采暖用气价格由1.99元/立方米调整为2.25元/立方米;供加气站用气价格由2.12元/立方米调整为2.38元/立方米。
记者了解到,此次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统一上调执行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满结束后,非居民用气恢复执行《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白银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市发改价格〔2017〕445号)文件规定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