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位置:西E网首页 > 汽车资讯 > 国务院通过报废机动车管理办法 允许发动机总成等再制造

国务院通过报废机动车管理办法 允许发动机总成等再制造

编辑:魏少梧      信息来源: 西e网-人民网发布时间:2019-1-31

  人民网北京1月31日电(鄂智超)在30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办法》)正式通过。该《办法》打破了此前实行数量控制的垄断管理,符合规定的企业经批准均可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同时,允许了报废机动车发动机总成等部件的再制造。
 
  本次通过的《办法》为适应循环经济要求,允许将具备再制造条件的报废机动车发动机、变速器、前后桥等“五大总成”出售给再制造企业,并对回收、拆解等环节规定了更严格的环保要求。
 
  据悉,老版《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于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并施行,其中规定了对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须获得相关部门的资格认定,并禁止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和拼装车进入市场交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
原文链接:http://auto.people.com.cn/n1/2019/0131/c1005-30603082.html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 陇ICP备10200311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01021|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版权所有:中共白银市委网信办
西e网运营维护:西e网IDC中心技术支持:西e网技术服务中心 白银鸿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未经本站许可不得建立镜像连接,相关权益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