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发布—— 对“大、洋、怪、重”等地名 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
编辑:黄荣 信息来源: 西e网-中国甘肃网发布时间:2019-4-18
4月17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地名文化的部署要求,近日该厅与省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督管理局6厅局联合印发《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甘民发〔2019〕11号)。
《实施方案》明确,成立以省民政厅厅长为组长,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甘肃省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6厅局职责分工,突出了职能特色,强调了协同配合,确保形成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合力,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采取联合执法方式坚决予以清理整治。
《实施方案》明确和细化了地名“大”、“洋”、“怪”、“重”类型含义、表现形式、认定原则和标准、政策法律依据等内容,并列举我省实例说明问题。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主要是对居民区、大型建筑物、道路、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对标注不规范地名的地名标志、道路交通标志等公共标志牌进行更换;对涉及不规范地名的身份户籍、不动产登记、工商注册等证照上的地名地址信息予以变更;清理房地产广告、户外标牌标识、互联网地图、在线导航电子地图等载体上的不规范地名。对清理整治范围、内容等进行分门别类,对易混淆、易误解的地方进行了区分和注解,通过这种形式让各级工作人员能够看得懂、分得清、富有实践可操作性,确保全省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扎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