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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会宁县法院公开宣判首例恶势力案件 3人获刑

编辑:王学红      信息来源: 白银新闻网发布时间:2019-6-5

        6月4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近日,会宁县人民法院对首例恶势力案件公开宣判,3被告人均被判处两年以上徒刑。
 
        会宁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白某某、张某某、马某某为追求共同经济利益,长期在会宁县东关农贸市场内多次随意辱骂、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予惩处。三被告人在会宁县东关农贸市场内形成了一定的控制力,严重扰乱农贸市场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形成恶势力犯罪。遂依法判决被告人白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被告人张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被告人马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由于当前全县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和环境依然存在,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仍然比较活跃。黑恶势力侵害的不仅仅是某个个体,而是整个社会群体,不仅对群众人身造成伤害,而且会影响群众的生活秩序和社会环境,有的甚至给群众造成了严重的心理恐惧。
 
        此例案件从重从快的审结,充分表明了会宁县法院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彰显了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和法律威慑,体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了解,今后,会宁县法院将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为会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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