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正常调整机制 最低缴费档次提高到300元
编辑:王军 信息来源: 西e网—白银新闻网发布时间:2019-7-12
近日,市政府出台了《白银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称,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将最低缴费档次调整为200元。从2019年1月1日起,增加2500元和3000元两个缴费档次。从2020年起,将全市最低缴费档次提高到300元。
提高个人缴费档次标准
《方案》明确,我市将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在原有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和2000元12个缴费档次的基础上,从2018年1月1日起,将最低缴费档次调整为200元;从2019年1月1日起,增加2500元和3000元两个缴费档次;从2020年起,将全市最低缴费档次提高到300元。今后将视城乡居民收入情况适时提高最低缴费档次,切实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累。
同时,建立缴费补贴调整机制,提高城乡居民缴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城乡居民早缴费、选高档。对选择400元及以下、500元至2000元、2500元和3000元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分别给予30元、60元、90元的省级财政补贴。对选择400元及以下、5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和3000元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分别给予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的县级缴费补贴,所需资金由县(区)财政承担。
落实高龄补贴
和市县级基础养老金
《方案》明确,国家和省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基础上,结合中央和省级基础养老金涨幅、当地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财力状况等因素,我市各县(区)对60-64周岁参保城乡居民落实不低于5元/人/月的县级基础养老金,对65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居民落实不低于10元/人/月的县级基础养老金。
高龄补贴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组成部分之一,凡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均可享受对应年龄段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龄补贴,区别于其他老年人补贴,两者不冲销、不抵扣。《方案》明确,9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其中90—99周岁每人每月6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100元;80—89周岁补贴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每人每月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