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位置:西E网首页 > 靖远县 > 泄私愤故意毁坏枸杞树苗 靖远北滩一村民被批准逮捕

泄私愤故意毁坏枸杞树苗 靖远北滩一村民被批准逮捕

编辑:王学红      信息来源: 每日甘肃网发布时间:2019-7-24

        每日甘肃网讯近日,靖远县人民检察院对靖远县公安局提请逮捕的王某某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一案,嫌疑人王某某被批准逮捕。
 
        王某某与受害人高某某因土地权属问题多次发生纠纷,2016年曾向靖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靖远县人民法院驳回起诉,2018年,王某某又多次到北滩镇政府上访,事后,王某某对法院裁定和信访事项答复不满,因此一直怀恨在心。今年6月,王某某窜至北滩镇高某某枸杞地里将正在成长结果的枸杞树以手折、踩踏的方式损坏160余棵;时隔10日后,王某某第二次以同样的手段将高某某同一地方的枸杞树损坏1200余棵,两次共毁坏枸杞树1300余棵,经价格认定,两次毁坏枸杞树的损失价值6万余元。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破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王某某在面对与他人土地纠纷时,非理性对待,而采取极端、粗暴方式,破坏他人赖以生存、多年经营才挂果的枸杞树苗,其行为已构成犯罪。
 
        检察官提醒:在全县上下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全民为实现小康而努力奋斗的关键一年,面对邻里之间的日常矛盾纠纷,王某某为泄私愤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成为他人致富路上的绊脚石,致他人生活陷入窘迫。检察机关顾大局、顺民意,采取果断措施批准逮捕王某某,为避免受害人的经济损失继续扩大,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苏艳红林有娇)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 陇ICP备10200311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01021|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版权所有:中共白银市委网信办
西e网运营维护:西e网IDC中心技术支持:西e网技术服务中心 白银鸿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未经本站许可不得建立镜像连接,相关权益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