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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行时】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兰州市第二十批信访案件(一)

编辑:黄荣      信息来源: 西e网-每日甘肃网发布时间:2019-8-2

  8月1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0批交办兰州市信访案件28件。7月29日交办我市的第17批22个一般信访案件中,属实22件,属实问题已办结15件。7月23日交办我市的第12批3个重点信访件中,属实3件,已办结1件,其余两件正在积极办理之中。
 
  一、8月1日第20批交办件情况:
 
  8月1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0批交办兰州市信访案件28件,其中涉及水污染6件(次)、大气污染2件(次)、土壤污染0件(次)、生态污染4件(次)、重金属污染0件(次)、垃圾污染2件(次)、噪声污染11件(次)、油烟污染6件(次)、扬尘污染5件(次)、其他污染1件(次);涉及城关区22件(次)、七里河区5件(次)、西固区0件(次)、安宁区5件(次)、红古区1件(次)、永登县2件(次)、榆中县2件(次)、皋兰县0件(次)、高新区0件(次),以上部分案件为多重投诉。具体交办件如下:
 
  1、受理编号1358:七里河区小西湖六一商城至义乌商贸城中间路段,西津西路向南200米,原柏树巷社区对面清真伊味祥酿皮店噪音严重扰民。
 
  2、受理编号1363:城关区甘南路天方家园一楼大自然称斤烤肉每日15:00-次日3:00营业期间油烟、噪音扰民。
 
  3、受理编号1369:安宁区万新北路万欣家园83栋一楼蹄子印象酒店油烟扰民。
 
  4、受理编号1372:每日13:00-18:30,城关区黄河沿黄河风情线市民广场内有市民跳舞、唱歌,噪音扰民。
 
  5、受理编号1373:城关区甘南路东口华润万家超市西侧院内,超市加工、切割金属噪音扰民。
 
  6、受理编号1383:七里河区西站东路甘肃省博物馆家属院楼下兴某某铁加工铺、申某某铁加工门市部在加工材料时噪音扰民,未采取任何治理设施。
 
  7、受理编号1385:西固区通往富源小镇的两条道路金城公路、寺儿沟路常年污水(泥)横流、尘土飞扬。
 
  8、受理编号1386:(1)榆中县小康营乡徐家峡村张某武、张某宏强行占用徐家峡学校林地修建寺庙,毁坏树木。(2)张某武、张某宏没有经过村委会和林业有关部门的同意,扩大山庄面积,在徐家峡育林地修建四合院和两层茶楼,毁坏林地。
 
  9、受理编号1387:榆中县小康营乡徐家峡育林园山庄长期将住宿、餐饮等污水排入河道,污染水源,污染环境。
 
  10、受理编号1389:市民对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编号757号(城关区金昌路广场西口中国电信兰州分公司外挂空调机噪音扰民。)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市民认为有关单位没有公示监测结果,没有说明该区域属于几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及噪音排放标准,没有说明噪音监测时间(晨间和夜间应该分别进行噪音监测)。市民再次反映,城关区金昌路广场西口中国电信兰州分公司外挂空调机噪音扰民(夜间尤其严重),且该楼上有不明液体不定期流出,去向不明。
 
  11、受理编号1390:市民对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编号264号(七里河区金城林场输水管被损毁,造成林场无法灌溉,树木死亡2000多株,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区政府核查情况不属实,区林业和草原局对此次调查工作不细致、不深入、没有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12、受理编号1392:七里河区兰州正兴热镀锌厂,将镀锌用过的废酸和污水全部排放在车间靠北20-30米地下深坑(每排一次废酸和污水,在地面挖一个半米深坑,将废水及硫酸排进去直接渗入地下,然后将坑填平),该厂平均2-3个月排废酸和污水一次,排污时间均在23:00-次日6:00,每次排酸水量为150-200方,且除尘、脱硫设备只有在环保部门检查时才开启。
 
  13、受理编号1396:城关区华亭街3单元101室嫂子食馆,每日营业时烧羊头、烤肉串等的气味对楼上17户居民造成严重影响,此问题已长达10年。
 
  14、受理编号1398:兰州市城关区在修建九州东南出口S417道路(五一山西路)时破坏道路两边的山体,造成部分山体坡面裸露,晴天扬尘污染严重,雨天水土流失严重,好多树木至今仍七倒八歪地枯死、悬挂在山体滑坡面上。遇大雨时,道路两边洪水横流,污泥浊水直泄兰州佛慈大道,造成环境污染。
 
  15、受理编号1399:与受理编号1398重复。
 
  16、受理编号1400:与受理编号1398重复。
 
  17、受理编号1404:红古区花庄镇湟兴村一社58000余株林木被祥龙水业责任有限公司湟惠水电站破坏,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18、受理编号1408:七里河西果园村水源地附近有一祁连山混凝土搅拌站,村民质疑水源会受到影响。
 
  19、受理编号1411:安宁区通达街罗马花园东门8号楼一楼大胡子木炭烧烤美食城每日16:00-次日2:00营业期间采用木炭烧烤,油烟扰民,且喝酒划拳声噪声严重扰民。
 
  20、受理编号1412:城关区金昌南路颜家沟175至181号家属院安装电梯,噪音扰民。且施工现场地面未硬化,下雨时泥水横流至附近街道。
 
  21、受理编号1416:市民对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问题编号803号(上西园煤炭物资供应公司仓库南墙边工林路伊锦嘉园西侧小作坊向该仓库围墙内倾倒垃圾,堆积成山。另仓库周围居民偷排屠宰牲畜家禽的血水,臭味熏天,蚊蝇滋生。)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称兰州市政府对该问题整改后异味减弱了,但近二三天腥臭味再次出现。
 
  22、受理编号1418:2015年至今,城关区红星巷51号门前道路未硬化,车辆经过时扬尘较大。
 
  23、受理编号1419:每日5:30-次日2:00,安宁区北滨河西路232号北岸公馆1号楼下鼎氏牛大牛肉面馆将抽油烟机放置在二楼楼顶,营业期间噪音扰民。
 
  24、受理编号1420:城关区广武门街道黄河沿22号、24号、26号楼道内堆放大量生活垃圾,且垃圾运输车停放在楼道内,导致蚊蝇滋生,臭味扰民。
 
  25、受理编号1456:市民对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编号893号(永登县苦水镇上新沟村有一山沟内堆存的生活垃圾臭味难闻,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的处理情况不满意,称永登县政府公示:该处堆积的生活垃圾已经清理完毕,实际该处生活垃圾依然存在,市民怀疑是永登县政府找错垃圾堆放地点了。
 
  26、受理编号1461:2019年6月20日至今,永登县苦水镇4家砖厂[大路村委会东侧东山沟宏盛砖厂(2个厂区)、兴业砖厂,新屯川村委会东侧500米红山砖厂,十里铺村委会东侧100米中天砖厂]无环保手续,挖山取土,破坏生态环境。
 
  27、受理编号1463:城关区甘南路澜宫雀酒吧营业期间音响声音太大,噪音扰民。另每日20:00-次日2:00,澜宫雀酒吧东侧30米处大先生音乐餐吧抽油烟机运转噪音扰民。
 
  28、受理编号1466:每日16:00-次日4:00,城关区段家滩路752号安兴小区一楼大自然烤肉店、尕羊烤肉店油烟扰民,油烟机运转噪音扰民。
 
  二、7月29日第17批办结件情况: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7月29日交办我市的第17批22个一般信访案件经核实,属实22件、不属实0件,属实问题已经办结15件。具体办结情况如下:
 
  1、受理编号1116:城关区甘南路154号居民楼临街一楼住户破墙开店,102住户开宠物店,导致楼道及附近街道臭气熏天,卫生状况极差,严重污染环境。曾向辖区内相关部门反映,未解决。
 
  责任单位:城关区政府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反映问题中的宠物店是居民自有用房改造而成,已形成近20年,是一个流浪动物爱心收容点,只对动物进行收留和喂养,非盈利性,未对外经营和销售。由于收养人未能及时清扫、除臭,导致动物气味影响周边群众生活。2019年7月30日,东岗西路街道联合辖区派出所、执法中队现场核查,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东岗西路街道工作人员督促收养人对屋内及周边楼道卫生进行打扫,并对屋内及周边楼道进行除虫、除臭处理。东岗西路街道组织人员对其周边楼道进行了清扫。
 
  今后,东岗西路街道将进一步加大对该楼院的监管力度,督促健全楼宇周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该问题已办结。
 
  2、受理编号1117:城关区上坪村有几家家具厂,每天不停的喷漆,气味难闻,严重影响环境。
 
  责任单位:城关区政府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城关区政府立即组织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青白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青白石上坪村涉及喷漆工艺的家具企业进行核查。经联合排查发现,青白石上坪村金豪庭木门加工厂、民德展柜加工厂、红图展柜厂3家企业均无环评手续。虽然已设置喷漆房,但未安装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故导致周边居民日常生活中闻到难闻气味。城关区青白石街道当场对3家企业采取了断电措施,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3条,向上述3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3家企业立即停止喷漆作业,补办环评手续。在安装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且通过环保验收前,不得恢复喷漆作业。其后,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对3家企业负责人宣传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其环保意识。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将对3家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将继续加大对青白石上坪村区域家具企业排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生产企业。
 
  3、受理编号1119:城关区文理学院食堂油烟机噪音扰民,油烟气味严重。
 
  责任单位:兰州市高新区管委会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兰州文理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位于甘肃兰州雁滩黄河之滨,为保障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的正常生活,学校开放了学生三号食堂。经兰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发现,一号食堂位于学校北校区西南角,与住宅小区相距较远,三号学生食堂正好与兰州城关区兴隆滨河苑小区相邻,但与住宅楼之间有近50余米楼间距。两个食堂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但在操作期间仍产生油烟与噪音。该食堂现有油烟烟道位于楼背面,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由该烟道排出,油烟净化设备及烟道为学校2018年8月新改造。高新区委托中铁西北研究院对文理学院三号食堂的油烟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该学校食堂排放的油烟和噪音达标。
 
  今后工作中,高新区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强宣传,待2019年9月份文理学院开学后,将积极组织监测单位再次对学校食堂油烟及噪音进行监测。为减少油烟噪音扰民,要求学校加强食堂日常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以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该问题已办结。
 
  4、受理编号1130:安宁区安宁西路838号尕绵羊餐馆每日20:00-次日2:00油烟、噪音扰民。
 
  责任单位:安宁区政府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经现场核查,该烤肉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一台,油烟收集方式合理,所有产生的油烟均做到“高空排放”。群众信访投诉的油烟扰民问题主要为该烤肉店门口专用烤炉未放置在油烟净化器有效区域内,导致油烟无法正常收集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安宁区城管局于7月29日向该店下发了《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烤肉店立即整改。截止7月29日20时,该烤肉店已将烤炉放置于油烟净化器有效区域内,油烟净化设备运行正常。群众信访投诉的噪音扰民问题主要是该店夜间店外经营,顾客就餐喧哗造成。依据《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安宁区城管局于7月29日向该烤肉店下发了《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烤肉店立即整改,禁止店外经营。7月29日晚23时,经安宁区城管局现场复核,该烤肉店无店外经营,噪音扰民问题已整改完毕。
 
  今后,安宁区政府将责成安宁区城管局加大对该烤肉店巡查监管力度,杜绝油烟、噪音扰民问题发生。
 
  该问题已办结。
 
  5、受理编号1136:城关区雁兴路基业豪庭小区每日8:00-10:00、19:00-21:00,清运垃圾的三轮车噪音扰民。
 
  责任单位:兰州市高新区管委会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经核查发现,该小区物业配备两台封闭式垃圾清运三轮摩托车,在每天8:00-10:00、19:00-21:00沿路对单元门前垃圾桶内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在清运过程中产生的声音对周边业主的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问题核实后,高新区与该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现场组织垃圾清运人员进行了相关教育和管理要求。物业公司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做到车辆减速慢行,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实施标准化作业,轻拿轻放,减少因垃圾清运造成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在今后的工作中,高新区管委会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有效防止此类问题的发生。
 
  该问题已办结。
 
  6、受理编号1142:榆中县来紫堡乡黄家庄村泥巴沟有一建筑垃圾填埋场,督察组下沉榆中县时该垃圾填埋场临时关停,但近日又恢复生产,载重卡车经过时扬尘严重。
 
  责任单位:榆中县政府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榆中县来紫堡乡黄家庄村泥巴沟后沟垃圾填埋场属于新建生活垃圾、尾菜收集处理填埋场。由于来紫堡乡人口集中,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较多,没有正规的垃圾填埋场地,造成村民随意倾倒垃圾,严重影响村容村貌。2017年12月27日,榆中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发《关于黄河流域(榆中段)水污染防治项目榆中县新营镇、来紫堡乡生活垃圾、尾菜收集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榆发改〔2017〕585号),同意在榆中县来紫堡乡黄家庄村建设生活垃圾、尾菜收集处理填埋场。2018年8月6日,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榆中县新营镇、来紫堡乡生活垃圾、尾菜收集处理工程(来紫堡乡)初步设计的批复》(榆住建发〔2018〕100号)文件。2018年8月8日,榆中县国土资源局下发《关于榆中县新营镇、来紫堡乡生活垃圾、尾菜收集处理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榆国土资发〔2018〕302号)文件。2018年10月30日,原兰州市环境保护局下发《关于黄河流域(榆中段)水污染防治项目榆中县新营镇、来紫堡乡生活垃圾、尾菜收集处理工程(来紫堡乡)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兰环复〔2018〕72号),相继从规划设计、土地性质、环评方面批复其建设具有可行性。榆中县来紫堡乡生活垃圾、尾菜收集处理工程由甘肃一安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并于2019年1月开始动工建设,目前建设工程已接近收尾。
 
  由于近期天气炎热,路面洒水后很快被蒸发,抑尘效果不明显,以致拉运建筑材料的大型车辆经过时出现扬尘。督察组下沉榆中县期间,由于天气等原因,该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临时停工。待天气转晴后,继续施工。因此,榆中县来紫堡乡黄家庄村泥巴沟后沟生活垃圾填埋场审批手续齐全。针对载重卡车拉运建筑材料经过时出现扬尘的问题,检查人员现场要求施工队严格按照兰州市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增加洒水频次,确保抑尘到位。
 
  该问题已办结。
 
  7、受理编号1144:每日05:00-07:00,城关区五泉南路79号门前道路车辆经过时鸣笛噪音扰民。
 
  责任单位:兰州市公安局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五泉南路79号位于南山路五泉天桥东侧的五泉雅苑小区,小区楼前南山路为东西方向重要通道,车流量大、车速较快。每日5:00-7:00时段,南山路车流量大,通行压力骤增,致使部分车辆有鸣笛现象。根据兰州市货车限行规定,向城区运送生活物资、建筑材料大型货车通行时间为每日0时至6时。南山路又是连接西固、七里河、东岗、榆中东西方向及临夏方向的重要通道,大量货车要通过南山路东向榆中、西向西固及南行韩家河通行,因此在此时段车流量较大,一方面大型货车发动机轰鸣声较大存在噪声扰民,另一方面因车流量大存在鸣号问题。
 
  针对此问题,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关大队,首先安排一组巡逻岗,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控,发现拥堵现象立即疏导指挥,确保道路畅通,避免因拥堵现象造成驾驶员鸣号扰民。其次,在巡逻当中严厉查处故意鸣号的交通违法行为,警示教育驾驶人遵章守法文明行驶。同时在南山路群众居住集中路段加装禁鸣标志,完善道路交通语言,警示驾驶人遵章守法禁止鸣号,为群众努力创建良好生活环境。
 
  该问题已办结。
 
  8、受理编号1145:每日6:00、12:00、18:00,城关区正宁路甘肃坤龙酒店外挂排风机噪音严重扰民。
 
  责任单位:城关区政府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城关区政府立即安排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赴现场核查,发现群众投诉的噪音问题实为兰州雪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食堂使用的烟道产生,而非投诉所述甘肃坤龙酒店使用的外挂排风机,确有噪声扰民现象。根据现场核查结果,执法人员对兰州雪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食堂使用的烟道排风机进行了噪声检测。经现场监测,该酒店烟道排风机噪声超标排放。城关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向该酒店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要求立即对产生噪音的设备进行拆除或更换低噪声设备。目前,兰州雪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已将排风机设备拆除。下一步,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工作将督促该公司规范烟道设置,杜绝再次发生噪声扰民现象。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管理,避免此类问题发生。
 
  该问题已办结。
 
  9、受理编号1147:七里河区吴家园西街曦华园24号楼下东南侧30米处垃圾站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蚊蝇滋生,臭味扰民。
 
  责任单位:七里河区政府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投诉件反映的“曦华园24号楼下东南侧30米处垃圾站”实为曦华源小区垃圾转运站,用于小区居民生活垃圾集中中转。该小区于2019年7月17日由国芳物业与七里河区城市管理局签订了《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协议》,由七里河区城市管理局承担该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代运处理工作,建筑垃圾由国芳物业自行负责清运。因2019年7月28日晚暴雨,小区内断裂的枯树败叶堆放于该垃圾转运站中,由于天气炎热,导致蚊蝇滋生,现场有轻微异味。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立即对该中转站进行彻底清理、对地面进行冲洗、灭蚊消毒,已于7月30日全部清理完毕。同时,要求清运部门及国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小区内的生活、建筑垃圾随有随清,日产日清,杜绝长期堆放。
 
  今后,七里河区政府将安排专人进行全覆盖督查检查,坚决杜绝因垃圾清理不及时、散发气味而影响周边居民的现象发生。
 
  该问题已办结。
 
  10、受理编号1151:城关区金昌北路中国建设银行门口警报器频繁响铃,噪音扰民。
 
  责任单位:兰州市公安局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立即安排广武门派出所民警前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城关支行营业部进行现场核查。2019年5月27日晚,该营业部曾连续两次发生报警器报警现象。后经建行城关支行排查,系夜间红外探头捕捉到大厅内有老鼠活动,触发警报。根据调查情况,该支行网管中心配合营业部随即对营业大厅进行灭鼠活动。随后组织社区民警开展辖区居民入户调查问卷活动,对紧靠建行城关支行附近居民楼进行入户走访调查,安抚群众情绪。同时与该银行治安保卫负责人谈话,对其进行法律知识宣传,要求其对报警器误报情况及时进行排摸整改,确保不发生类似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
 
  11、受理编号1155:2019年7月27日,有5辆大型工程车在七里河区秀川街道西津西路乐飞自助洗车西侧10米耕地中倾倒建筑垃圾,扬尘严重。
 
  责任单位:七里河区政府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该转办件反映的问题位于七里河区秀川街道西津西路乐飞自助洗车西侧,该处场地为兰州市崔家大滩片区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总承包部已征收拆迁项目地块,并非耕地。经现场调查核实,在7月27日,确有5辆工程车在该场地转运砂夹石和少量土方,并非建筑垃圾,转运时扬起轻微尘土。转运的砂夹石和少量土方为管廊主体施工完成后用于基坑回填所用。根据现场核查结果,工作人员一是要求施工单位对暂存放场地全面平整覆盖,并进行湿法作业、洒水压尘;二是安排工作人员加大监管力度,要求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在转运回填用料时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做好裸土覆盖(边平整、边覆盖、边洒水、边压实),确保不起尘、不扬尘。
 
  今后,七里河区政府将继续加大施工工地巡查力度,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各项抑尘措施,防止私自乱排乱倒现象。
 
  该问题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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