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出台甘肃省市场监管系统首个尽职免责《办法》
编辑:王军 信息来源: 每日甘肃网发布时间:2019-8-13
每日甘肃网讯 (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张其文)近日,白银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了《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有效地把干部激励制度与市场监管的职能结合起来,并实现了细化和具体化。这是白银市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精神,切实为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的具体举措。
该《办法》属行政执法尽职免责规定,是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出台的第一个正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办法》,在全国地市级局也属于首例,在系统内外引起了不小的反响。
据悉,该《办法》出台前,白银市市场监管局查阅了大量的文件、制度,参考了浙江、四川等地出台的相关规定,广泛征求了纪检监察、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基层一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专业人士的意见建议,几经易稿、字斟句酌、反复推敲形成初稿,后又多次组织座谈讨论、会议研究后的形成的市级部门规章。
“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是白银市市场监管局制定该《办法》坚持的基本原则。按此《办法》,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凡严格依据监管责任清单和相关工作程序、制度等监管履职标准,正确履行了监管责任,发生危害性事故或产生不良影响时,只要责任人员不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法律法规规定情形,不予追究相关责任。但因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监管职责,导致发生危害性事故或产生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了该《办法》具备严格界定“是”与“非”的明确规定,并非无原则的放纵和免责。
作为一项探索性正向激励制度,白银市市场监管局出台的《办法》具有普遍性、保护性、容错性和排他性的鲜明特点。该《办法》大胆地将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的行政执法活动均纳入了《办法》范畴,覆盖面大,范围广,适应了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任务重、领域多、责任大的现状。《办法》的核心内容是详细梳理了24个具体免责情形和3个从轻减轻追责情形,从根本上消除了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积极履职、主动作为的顾虑,努力为执法人员营造有创新、有探索、有实践,敢于亮剑、敢为人先、敢于担当的良好市场监管环境,将有力地保护执法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能动性,这是市市场监管局出台该《办法》最根本的初衷和目的。《办法》同时规定,在推动改革发展和体制机制创新过程中,符合相关政策及相关程序,出现工作失误或偏差的,不承担责任,允许执法人员在探索全新领域、创新工作方法中出错、犯错,坚持了实事求是的精神。《办法》也明确规定,全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时,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法违规的要求,并如实记录,存档备查,有效排除了不必要的影响,体现了市市场监管局坚持树立公平、公正和严格执法、廉洁执法部门形象的信心和决心。
白银市市场监管局出台的鼓励性尽责免责《办法》好似襁褓之中的婴儿,是一颗鲜活的生命,这种探索属改革中的创举,还需要各方面的呵护。《办法》的科学性、实用性等还需要实践的检验,还需要在实践中日臻完善,最终必将达到正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目的,也必将保护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提振大家忠诚履职,守牢市场监管安全底线,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