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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甘肃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保险补偿机制管理办法》解读

编辑:黄荣      信息来源: 西e网-中国甘肃网发布时间:2019-10-14

  近日,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银保监局联合印发的《甘肃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保险补偿机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办法》之所以吸睛,主要源自政策本身的“含金量”:今年起,我省重点产业领域的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同一产品每年可获得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保费补贴。
 
  什么样的产品可以申报这类“真金白银”的保费补贴?具体要求和补助标准是什么?如何认定?近日,记者就《办法》出台后企业关注的热点话题进行了深入了解。
 
  补助范围有严格限定
 
  据介绍,《办法》出台,旨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贯彻落实《甘肃省先进制造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鼓励和引导企业在我省重点产业领域积极开展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研制,推动首台(套)产品尽快进入市场,促进我省重点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办法》对享受补助的范围作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即:对企业投保的首台(套)产品不超过3台(套)或同批次同规格同合同单台设备不超过30台(套)的保险费用支出给予补贴。
 
  《办法》所称的“首台(套)”,是指经过创新,其品种、规格、架构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具有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甘肃省重大技术装备获得用户首次使用的前3台(套)产品或首次使用的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同批签订合同、同批生产的产品的简称。《办法》所称的“首批次”,指甘肃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产品。“首版次”,指甘肃省工业集成应用或控制软件首版次产品。
 
  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办法》对补助标准作了详尽的规定:对投保的首台(套)保险费用支出给予补助,实际投保年度保费按省级财政补贴80%,投保企业自行承担20%的比例分担,补贴时限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原则上不超过3年。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同一产品每年保费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关键零部件首批次(新材料首批次、新软件首版次)同一产品每年保费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此外,为鼓励企业争取国家补贴,申请获得中央保费补贴的产品,省级将对该投保产品的申报企业给予该产品保险费用20%的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申请认定高标准严要求
 
  《办法》规定,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按各自职能负责首台(套)认定工作。认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由企业自愿申请,但申请认定的企业和产品必须达到“高标准”,做到“严要求”。
 
  申请认定的企业和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工业转型升级要求且为当前国民经济建设和国家重大工程急需的装备产品。产品属于国内首次研制、开发成功,市场前景较好,节能、节材、环保效果突出,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着。企业注册和纳税关系在甘肃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依法纳税、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事故、具备产品设计及主要关键部件的制造和集成能力,所申报产品为本地区研发并生产。
 
  同时,申请认定的产品要技术先进、性能可靠,且知识产权明晰。产品生产企业还要制定产品标准,并向社会公开执行产品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对应的试验方法。
 
  弄虚作假者将受严惩
 
  《办法》要求,省级财政补贴资金下达后,各市(州)工信委和财政局要及时开展联合督查,对工作实效进行跟踪和监督检查。省里相关部门不定期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抽查,对审核把关不严、工作组织不力、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单位,将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省工信厅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单位和参与认定评审工作的专家进行信用记录和监督管理。对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套取首台(套)认定的资格单位,将撤销认定资格,追回保险补助资金,并在2年内取消其申请认定的资格。
 
  《办法》规定,参与认定评审工作的专家如泄漏认定产品的技术秘密、非法占有申请单位的科技成果、出现重大失误且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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