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检察院和白银市扶贫办召开联席会议
编辑:白银市检察院 信息来源: 白银市检察院发布时间:2020-3-20
3月17日,白银市检察院、白银市扶贫办召开联席会议,研究了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市扶贫办主任闫志雄、副主任李猛、朱小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魏正武参加会议。
会议研究决定,全市检察机关、扶贫部门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中,要紧密配合、协同作战,重点从五个方面做好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应当注重发挥司法人文关怀,依法开展对贫困当事人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主动帮助其解决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改善生活境况。扶贫部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应当将因案致贫、返贫的当事人列为重点对象,突出问题导向,优化政策供给,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二是全市检察机关和扶贫部门坚持应救尽救、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合力攻坚原则,依托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帮助贫困当事人尽快摆脱生活困境,协同相关部门全面落实扶贫脱贫措施,提高救助效果和脱贫攻坚成果的可持续性。
三是全市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等“七类”因案致贫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当事人,要及时依法启动司法救助。
四是扶贫部门要尽快组织动员驻村工作队,按照司法救助条件开展一次集中排摸行动,建立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贫困户台账,于2020年5月底前由县区扶贫办汇总移送县区检察院。集中排摸行动后,驻村工作队要把司法救助线索排摸作为日常工作,随发现随移送检察机关。各县区检察院对扶贫部门排摸移送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立即启动救助工作相关程序,指定检察人员集中办理,办理结果及时向扶贫部门反馈。
五是全市检察机关和扶贫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与扶贫脱贫措施的衔接融合,主动对接定点扶贫单位和责任部门,引导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帮助贫困当事人通过产业扶贫、转移就业、易地搬迁、教育扶贫、医疗救助等措施实现脱贫,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还讨论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反映案件的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