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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白银市检察院鲜转明同志荣获“全国检察机关特赦检察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编辑:白银市检察院      信息来源: 白银市检察院发布时间:2020-4-20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对在2019年特赦检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的决定》(高检发办字[2020]20号),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白银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鲜转明同志被评为特赦检察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2019年6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签署发布特赦令,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根据高检院《关于依法做好特赦部分服刑罪犯法律监督工作的通知》,市院党组迅速安排部署,成立了由王志坚检察长担任组长,王继民副检察长担任副组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特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业务经验丰富的鲜转明同志负责具体工作。在特赦检察工作中,鲜转明同志义不容辞、勇挑重担,通过书面审查、列席会议、调查核实、收集证据、询问有关人员等方式扎实做好同步监督,对全市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人员坚持“一个不漏,一个不错”的原则,共摸排出10名符合特赦条件的罪犯,并及时制作《特赦检察意见书》,报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裁定,截止2019年9月11日,报请的10名罪犯全部予以特赦。同时,鲜转明同志会同市中院工作人员深入监管场所对裁定特赦的罪犯宣告特赦,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在特赦工作中,鲜转明同志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自己当初对检察事业的选择,用自己的青春为检察事业默默奉献,他始终在用一颗对党、对人民、对检察事业的诚挚之心,履行一名检察人员的神圣职责,践行着自己的铮铮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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