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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人民检察院王志坚检察长依法履职出庭公诉一起故意杀人案

编辑:白银市检察院      信息来源: 白银市检察院发布时间:2020-9-14

近日,由白银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马某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在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志坚出庭支持公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申怀吉担任审判长。 王志坚认真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改革规定,切实履行履行员额检察官司法办案亲历性要求,受案后,高效办理案件,利用周末时间认真审阅了全部卷宗材料,拟定详细的提讯提纲,提讯犯罪嫌疑人,细致审查每一份证据,充分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全面分析证据材料,就该案存在的有关事实的认定及取证程序方面与公安机关进行交流,向公安机关发送《提供法庭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引导公安机关进行详细的补充侦查,在一个月时间内对一起在全市影响较大的恶性杀妻案件提起公诉。 庭审中,王志坚严格按照规范庭审要求宣读了起诉书,从犯罪动机、犯罪证据、犯罪情节等方面还原案件事实、全面指控犯罪。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了2个小时,围绕庭审争议的焦点,答辩应对节奏清晰,指控犯罪铿锵有力。王志坚在发表公诉意见时指出,被告人马某某视因家庭矛盾,使用残忍手段杀害被害人,不仅给自己家庭造成了无尽悲痛和精神创伤,还给社会大众造成心理上的恐惧,社会危害性极大。今天,被告人在法庭上接受审判,是血的教训和警醒,告诫社会公众一定要敬畏法律、敬畏生命、敬畏自由,学法用法、遵纪守法,加强自控、抵制冲动,共同维护好安定、祥和的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 该案经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法院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中认定的罪名、指控的犯罪事实、提供的证据以及量刑建议全部采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此次庭审,是市检察院王志坚检察长积极投身司法办案第一线、认真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的一个缩影,也是“一把手”在守初心、担使命中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履行检察官职责的具体体现,不仅保证了重特大案件办理的质量,还带动了全体检察人员办案水平的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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