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美容广告的监管提示
编辑:王军 信息来源: 白银市场监管发布时间:2022-12-12
全市广告市场主体:
为规范和加强医疗美容广告监管,有效维护我市医疗美容广告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医疗美容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全市广告市场主体的医疗美容广告设计、制作、代理、代言、发布等活动作出如下监管提示。
一、医疗美容广告,是指通过一定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医疗美容机构或者医疗美容服务的商业广告。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广告主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才能发布或者委托发布医疗美容广告。
二、从事医疗美容活动的机构未取得执业许可或未经过备案的,以及生活美容机构等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医疗美容广告宣传。
三、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必须依法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严格按照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媒体类别依法发布医疗美容广告,不得篡改核准的内容和擅自改变核准的发布媒体。
四、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应当按照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等管理制度;依法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证明文件不全的医疗美容广告,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五、美容医疗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形式和途径主动公开医疗美容服务信息,不具有商业目的,一般不视为商业广告行为。
六、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整治各类医疗美容广告乱象,着力解决危害性大、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对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制造“容貌焦虑”、宣传诊疗效果或者对诊疗的安全性、功效作保证性承诺等情形予以重点打击,具体包括:
1.广告主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者未按《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美容广告。
2.含有制造“容貌焦虑”等违背公序良俗内容。
3.违反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未经药品管理部门审批或者备案的药品、医疗器械作广告。
4.宣传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诊疗科目和服务项目。
5.宣传诊疗效果或者对诊疗的安全性、功效作保证性承诺。
6.利用行业协会以及其他社会社团或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使用患者名义或者形象进行诊疗前后效果对比或者作证明。
7.利用广告代言人为医疗美容作推荐、证明。医疗美容广告中出现的所谓“推荐官”“体验官”等,以自己名义或者形象为医疗美容作推荐证明的,应当被认定为广告代言人。
8.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人物专访、新闻报道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美容广告。
9.对食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宣传与医疗美容相关的疾病治疗功能。
10.其他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六、对医疗美容广告中涉及“医生”“专家”的,市场监管部门将着重注意以下情形:
1.医疗美容广告中出现的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教育科研机构及其人员的名义、形象属实的,属于使用医生或者专业人士为医疗广告代言的广告违法行为;
2.医疗美容广告中将未依法取得医师执业资格或医疗教育、科研相关职称的人宣称为“医生”“医学专家”等医学专业人士,足以误导消费者认为其属于医生等专业人士的,属于虚假医疗美容广告。
3.对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教育科研人员的专访、专题报道中出现有关美容医疗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属于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人物专访、新闻报道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美容广告违法行为;
全市各广告市场主体应当依法依规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广大群众可通过12315投诉举报等方式,积极举报涉嫌违法违规的医疗美容广告线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的行为,相关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