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位置:西E网首页 > 信息发布 > 关于设置公园路中段马路东侧夜市的通知

关于设置公园路中段马路东侧夜市的通知

编辑:王军      信息来源: 白银日报发布时间:2023-5-22

  为进一步拓展“夜市经济”,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根据《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2023年城区外摆经营的通告>》,通过实地勘察,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便民、惠民、利民、促经济”的原则,经报请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同意,我公司决定在白银区公园路中段马路东侧人行道开设夜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置区域
 
  白银区公园路中段马路东侧人行道(大十字新美心蛋糕店以南至华润万家路口以北)。
 
  二、规划摊位
 
  本区域共规划开设摊位125个。
 
  三、经营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0月15日,每天19:00至24:00。
 
  四、经营范围
 
  小商品、水果、饮料、奶茶、点心、预制包装食品、服装、书籍、工艺品等依法许可的的商品,禁止经营蔬菜、活禽、宠物、熟食肉类、冷链食品和油炸、煎炒、烧烤等产生油烟的餐饮摊点进驻。
 
  五、登记备案
 
  登记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31日(工作日),先报先得,报满为止。
 
  登记地点: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便民服务大厅。
 
  需提供资料: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一寸免冠照片2张。
 
  六、管理要求
 
  (一)夜市经营者要守法经营,保证销售物品的质量,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产品。
 
  (二)夜市经营者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经营,不得提前出摊、延时撤摊。
 
  (三)夜市经营者需按申请种类规范经营。
 
  (四)夜市经营者自备垃圾收纳容器,及时清理经营期间产生的垃圾,保持摊位及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五)经营期间应保持良好的经营秩序,不得扰民,不得采取扩音设备招揽顾客或者进行宣传。
 
  (六)严禁摊点占用盲道,破坏路两侧硬化地面、花草树木及其他公共设施。
 
  (七)因重大活动或其他政策调整原因需要对便民临时摊点关停、撤销或取缔时,经营户应当无条件服从。
 
  (八)对不遵守上述规定,违反《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2023年城区外摆经营的通告>》规定的夜市经营户,将依据约定内容,进行取缔。
 
  咨询电话:0943-8612319
 
  监督电话:0943-12319
 
  白银市元利市场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9日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 陇ICP备10200311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01021|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版权所有:中共白银市委网信办
西e网运营维护:西e网IDC中心技术支持:西e网技术服务中心 白银鸿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未经本站许可不得建立镜像连接,相关权益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