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四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评选活动公告
编辑:胡花平 信息来源: 西e网—中国甘肃网发布时间:2016-9-9
“甘肃省第四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评选活动公告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方位展现“陇原铁警”精神风貌,切实发挥公安机关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总工会、甘肃日报社、甘肃省广播电影电视总台(集团)决定,在全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中组织开展甘肃省第四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评选活动。
经过逐级选拔,组委会从全省公安民警和公安现役官兵中确定了20名候选人,届时,广大群众可登陆新华网甘肃频道www.gs.xinhuanet.com、中国甘肃网www.gscn.com.cn、每日甘肃网www.gansudaily.com.cn、甘肃公安网www.gsgaw.gov.cn“甘肃省第四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评选”专题进入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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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931-5155258∕51552640931-8884232
甘肃省第四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6年9月9日
甘肃省第四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评选活动候选人
王一,男,汉族,现年41岁,中共党员,大专文化,1998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平凉市静宁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指导员兼图侦中队中队长,三级警督。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嘉奖2次。被评为2013年—2014年度“全省优秀人民警察”,2015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技术人才一等奖”。近三年来,勘验各类案件现场629起,利用痕迹物证破获本地案件60起,出具痕迹物证检验鉴定72份,通过指纹比对破获本地和外地案件541起。其中公安部发布的全国涉爆涉恐具有重大影响的B级紧急协查案件6起,现场B级紧急协查案2起,故意杀人案件现场指纹协查6起,抢劫、强奸、绑架等八类暴力重特大案件和特大盗窃案件57起,比中破获的案件涉案价值总计近1000万元。
王小安,男,汉族,现年47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93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兰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教导员,一级警督。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1次。被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聘为客座教授和“双师型”教师,第二批全国公安刑事科学技术青年人才、高级工程师,带领大队荣获2014年—2015年度全省公安优秀基层单位。一大队2013年至今共侦破恶性命案19起、命案积案2起,破案率连续6年达到100%,创兰州市命案破案历史新高。同时,破获省厅督办的2起贩卖毒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查缴海洛因14.2公斤、运毒车辆2台,创兰州市历年来刑侦缉毒缴获毒品数量最高记录;打掉“恶势力团伙”、破获“系列神医诈骗”案等400余起,打击处理70余人。
王军,男,汉族,现年46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87年至2003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发电厂服役,2003年9月转业至兰州市公安局,现任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里河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督。2014年被评为兰州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十佳”公安民警,被评为2014年—2015年度“全省优秀人民警察”。从警10年来,积极参加“涉牌涉证”“酒驾毒驾”“摩托车整治”等专项行动,查获全市酒驾入刑第一例;在摩托车整治专项行动中,年均查扣的摩托车占大队总数的一半,他个人每年纠正违法行为都在3000件以上。两年多时间里共接受处理轻微交通事故1100多件,做到了无一件复议和诉讼。
王钢连,男,蒙古族,现年27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2010年入伍,现任省公安边防总队酒泉支队明水派出所副营职副所长、警务区警长,武警上尉警衔。荣获个人三等功1次。2013、2014、2015年连续三年被公安部边防管理局评为“执法标兵”,2015年被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被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甘肃省公安边防总队评为“爱民固边先进个人”。几年来,为辖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160余件,救助各类受困群众58人次,解决群众诉求16次,帮助2名困难儿童完成基础学业,登记比对外来人员12000余人,抓获网上逃犯1名,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0余起,为群众挽回损失近1800余万元。
原文链接:http://gansu.gscn.com.cn/system/2016/09/09/01147735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