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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川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

编辑:王军      信息来源: 中新网发布时间:2017-12-19

  中新网甘肃新闻12月18日电 近日,白银平川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件,被告人牛某某、蒲某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处罚金五千元和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处罚金五千元。

  2016年12月,被告人蒲某某为获取大额贷款,委托被告人牛某某为自己办理假房产证和工资流水,被告人牛某某为了赚取贷款返点收受蒲某某3000元,并通过他人为蒲某某办理了白房权证平川区房屋的假房产证和工资流水。后贷款没有办下来,被告人蒲某某用该房产证抵押向他人借款1000元。经白银市平川区房地产管理局证明,该房产证系假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牛某某伙同被告人蒲某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破坏社会管理秩序,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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