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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酒后驾车将依法从重处罚 严格执行“七个一律”

编辑:王军      信息来源: 西e网—白银新闻网发布时间:2018-3-28

  3月27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日前,省公安厅出台了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七个一律”规定,要求对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在依法从重处罚的同时,一律通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纪委监委。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广泛宣传“七个一律”规定的同时,对阻碍民警执法者,一律行政拘留;暴力、威胁民警执勤者,一律刑事拘留。

  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七个一律”规定:

  (一)对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二)对饮酒驾驶受到行政处罚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应当予以行政拘留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三)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予以刑事拘留的,一律依法刑事拘留,以危险驾驶罪移送起诉;

  (四)对党员或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在依法从重处罚的同时,一律通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纪委监委;

  (五)对查处酒驾醉驾工作一律全程录音录像,现场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六)对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

  (七)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职务,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应当予以刑事拘留的,一律依法刑事拘留,以妨害公务罪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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