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确定棚户区9条认定标准 满足任意4条就可纳入改造
编辑:王军 信息来源: 西e网—白银新闻网发布时间:2018-8-31
啥样的住宅区才能算得上棚户区?以后有了官方认定方法。近日,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城镇棚户区的概念界定、认定标准、认定依据和认定程序等进行明确,其中,满足9项条件中的任意4项的住宅区域就可以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范围。
啥样的住宅区叫“棚户区”?
《意见》明确指出,城镇棚户区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域内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使用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简陋或年久失修、存在质量安全、消防治安等隐患的区域。包括城市棚户区(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国有工矿棚户区、建制镇棚户区和旧住宅区改扩翻建房屋)、城市危房、城中(边)村。
9项条件中满足4项可纳入棚改
《意见》中对城镇棚户区的认定标准和认定依据进行明确。据悉,同时满足以下任意4项条件的住宅区域可以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范围。
1.建筑结构以简易结构、土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等为主。
2.房屋建筑密度较大。
3.房屋使用年限较长(城市棚户区原则上为使用20年以上的房屋,城中(边)村、建制镇驻地房屋和改扩翻建房屋原则上为使用15年以上的房屋)。
4.房屋使用功能不完善,室内空间和设施不能满足基本生活要求(如无集中供水、无分户厨卫等)。
5.市政基础设施不健全,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交通、污水和垃圾处理等配套基础设施不齐全或年久失修。
6.公共服务设施薄弱,无基本教育、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
7.住宅区域内无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等,建筑消防不符合要求,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房屋结构抗震不符合要求,出现地基下陷、房屋裂缝、存在地质灾害等其他安全隐患。
8.房屋质量总体较差,评定为C级、D级的房屋。
9.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公共利益需要,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或有碍城市景观的住宅区。
城镇棚户区认定依据包含能证明房屋年限、性质、功能、现状的相关材料;能证明水、电、气、暖、交通、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全的相关材料;危房鉴定报告;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2/3以上住户同意
才可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
《意见》明确,在摸底阶段,由街道、镇政府组织现场勘察和入户调查,登记房屋信息和群众意愿,除D级危房外(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必须限期搬离,直接列入棚户区改造),须经2/3以上住户同意,方可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此外,《意见》也对新建棚户区改造项目具体指标提出要求:绿地率≧30%、建筑密度≦40%、容积率≦4。对绿地率﹤30%、建筑密度﹥40%、容积率﹥4的项目须充分论证,由市、县区政府研究决定。
强化优惠政策
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
全市城镇棚户区改造
《意见》明确,我市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具体减免按照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返还建筑面积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予以核算,减免范围包括:新建安置房、返还安置的非住宅类建筑(包括返还安置的商铺)和安置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等。
《意见》明确,到2018年底前,历年“欠账”全部开工建设,历年未拆除房屋全部拆除;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全市现有城市棚户区、城中(边)村和城市危房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