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督导调研白银未检工作
编辑:白银市检察院 信息来源: 白银市检察院发布时间:2020-7-27
7月23日至24日,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刘向民一行督导调研白银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志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魏正武参加调研并座谈。
刘向民一行先后深入靖远县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和靖远县东湾中学、景泰县陈庄中学两县农村学校进行调研,了解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实地查看校园安全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情况,参观了景泰县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区,在白银市院召开了座谈会。市院第七检察部主任何明田从“做优刑事检察、做深犯罪预防、做实特殊检察、做强刑事执行、做活机制创新”五个方面汇报了白银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和全省未检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书面汇报了两级院推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精神情况;靖远县院、景泰县院分别汇报了本院未检工作情况。
王志坚检察长从六个方面介绍了市院党组加强改进未检工作的工作思路和具体部署。一是适应改革,组建基层院未检工作机构。积极应对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对未检工作带来的挑战,党组认真研究,创新思路,在县区刑事检察部门加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的牌子,由主管副检察长兼任主任,推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机制,切实将未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研判定位,加强和改进法治副校长工作。组织召开全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法治副校长工作座谈会,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出台工作意见,着力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常态化、实效化、制度化。将法治副校长工作作为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重要内容,持续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助推学校和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三是覆盖乡镇,发挥乡镇检察室作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薄弱点在农村,“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的短板在农村,充分发挥乡镇检察室贴近农村的优势,利用乡镇检察室开展法治进校园、公益诉讼线索排查等工作,打通未成年人检察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四是着眼效果,推进法治进校园常态化、课程化。提高法治进校园工作实效,丰富宣讲形式,充分发挥“立言说法”品牌影响力,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引入校园时尚语言和流行元素,精心录制精品化、精细化的法治教育课程,交由学校灵活安排组织法治课程,破解学校课程固定、教学任务重等问题,切实提高法治教育效果。五是打造亮点,着力打造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充分利用白银作为全省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的良好机遇,加快工作场所和机制建设,在工作平台、工作模式、服务项目上取得新突破,实现对涉案未成年人全面、综合、有效司法保护。六是扩大影响,重视未检调研工作。加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调研力度,发挥定期报告、专题报告、重点报告的作用,深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社会治理、工作流程等方面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提高未检工作实效和影响力,不断加大未检工作宣传力度,把白银未检品牌叫响、叫亮。
刘向民对白银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她指出,白银未检工作有着优良传统和深厚工作基础,市院党组高度重视未检工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工作有了新的起色,体现了四个特点:一是开展工作有思路,精准、及时的提出了以“五做”为抓手全面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思路,符合高检院、省院推进新时代未检工作的相关精神;二是重点工作有措施,对下指导有力度,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等重点工作上措施得力;三是探索工作有创新,创新工作方法,在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未检业务配置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四是工作开展有成效,在未检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未检品牌打造等方面都取得了不菲的成绩。
刘向民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围绕高检院、省院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相关部署,创造性地抓好工作落实,推动未检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一要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上持续发力。要 立足四大检察职能,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偏远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的关注力度,督促相关单位排除校园安全隐患,推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走深、走心、走实。二要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上加快步伐。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是促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有效有力开展的重要抓手,白银作为试点地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协调团委建立联动机制,认真研究部署工作并组织实施,力争试点工作在本地区取得实质性进展。三要在机制建设上再创新、再加强。以建立健全机制入手,全面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持续迸发生机活力,保持白银未检在全省的领先地位,争取形成更多可复制的经验、模式、典型。
魏正武主持座谈会并总结会议,要求两级院未检工作部门认真落实省院督导调研提出的工作要求,统筹思考谋划,找准问题差距,全力以赴抓好落实,不断推进全市未检工作上台阶、上水平。